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新增五项,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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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新增五项,意味着什么?

2024-07-11 11: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期,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引起关注。 

记者注意到,在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中,新增展示五项个人所得,即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对此,记者致电12366咨询,客服人员表示,该五项个人所得确实为今年新增的显示项目,主要是可以让有上述个人所得的人在个税APP上查询收入、个税明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括九项,分别是,(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前,个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仅展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此次更新后,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均可以在个税APP上查询、展示。 

12366客服表示,汇算清缴是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即《个人所得税法》中提到的前四项个人所得,此次新增展示的五项个人所得主要是查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变汇算清缴方式。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其中涉及到的一个变化即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对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征并实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其他各项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税务部门表示,这项对计税方式的重大调整,有利于实现收入来源单一与收入来源多元的纳税人之间、拥有不同种类劳动所得的纳税人之间的课税公平,使具有相同支付能力的纳税人承担大体相同的税负,使得税制更为公平、合理和科学。

AI解读:个税的监管将越来越规范严格

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新增五项个人所得,意味着个税的监管将越来越规范严格,个人收入都尽在掌握中,尤其是针对高净值人群。

这一变化可能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正在向更加全面和细致的方向发展,不仅能够覆盖传统的工资薪金等劳动性收入,还能够对个人的投资收益、财产转让等非劳动性收入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这对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促进税收公平,防止税收逃避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其财产性收入和资本利得等非劳动性收入也可能成为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来源,从而使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更加全面和合理。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APP的这次更新,不仅扩展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也预示着个人所得税的监管将越来越规范严格,个人收入的所有来源都将被纳入税收监管体系之中。来源: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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